案情指 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,鄒恢復定罪,煽動市民參加維園非法集會 ,
責任編輯 : 木羽高院原訟庭於2022年底裁定其上訴得直,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 。被裁定一項「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」罪成 ,已解散的反中亂港組織「支聯會」前副主席鄒幸彤,鄒幸彤今日(30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,就刑期上訴方面發還予高院原訟庭處理 。涉嫌於2021年網上發表文章 ,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,案發時在社交平台發表帖文,呼籲他人在當日參與未經批准的維園非法集會 。經審訊後 ,2022年1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5個月。
鄒幸彤今日就本案向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申請保釋 ,